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淮北十二中教师图书借阅制度

发布时间:2024-04-01 23:04作者:十二中 保护视力色:       

为了培养教师的阅读兴趣,增加教师的阅读量,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,养成终身学习的行为习惯;现将学校教师借阅室开放时间、借阅办法及有关制度公布如下:

一、借阅、还书时间

周一至周五上午:830——11:00

周一至周四下午:1500——17:00(夏令时)

二、借阅地点

学校图书馆二楼教师阅览室

三、 借阅制度

(一)借书制度

1.借阅者必须是在校教师;

2.借阅者每次可借阅12本书;

3.借阅者拿到所借图书时,应仔细检查书内是否有圈点、勾划、缺页等情况,如发现则应立即向图书管理员报告进行处理;

4.借阅者每次读所借书时,保证手要洁净,严禁在图书上圈点、勾划、撕页,造成污损;

5.为了加快图书的流通,教师借书均不得超过半个月。

(二)还书制度

1.图书管理员在回收教师所借的书时,要认真检查书内是否有圈点、勾划、缺页、污损等情况,并做好登记和备注;

2.借阅到期借阅者必须按时送还。如需继续使用,向学校管理员申报。长期不归还者将及时通报并停止借阅权利,并取消其借阅资格一学期;

3.教师退休或调离时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,否则不予办理离校的相关手续。

(三)赔偿制度

1、损坏赔偿制度:

读者要爱护书刊,不得剪挖、撕毁、污损,不得划线、批点、涂改。若发现损毁图书者,要按有关损坏书刊程度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理和处罚:

1)轻微污损:书籍有水、食物、油污、折皱、撕毁、划破、涂写、剪裁等,购买原书进行赔偿。若买不到原书,按原书价赔偿;

2)严重损坏:如以上损坏较严重,购买原书进行赔偿。若买不到原书,按原书价2倍赔偿;

3)损坏:损坏程度重,以致不能流通,购买原书进行赔偿。若买不到原书,按原书价3倍赔偿;

4)故意损坏:凡有故意损坏行为,不论损坏程度,购买原书进行赔偿。若买不到原书,按原书价5倍赔偿,并全校通报。

 2、遗失赔偿制度:

1)首先购买原书进行赔偿;

2)如不能购买原书,经同意,根据图书管理员提供的图书范围,按原书价3倍购买其他图书进行赔偿;

3)整套书丢失其中一本,按全套书价赔偿,其余不退;

4)在赔偿后一个月内如找到了遗失的书刊,可持找回的书籍和赔偿收据到教师阅览室还回原书籍,同时办理退款或退书手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