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淮北十二中图书馆开放制度

发布时间:2024-04-01 23:04作者:十二中 保护视力色:       

为了培养师生的阅读兴趣,增加师生的阅读量,养成爱学习、善思考的行为习惯;丰富师生的课余生活,拓展师生视野,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 ,进一步规范师生图书借阅情况,充分发挥学校现有教育资源服务师生作用,加快书香校园建设步伐,现将学校图书借阅室开放借阅办法及有关制度公布如下:

一、借阅时间

学生借阅时间:周二、周三、周五上午9:40-10:20

二、 借阅制度

(一)借书制度

1、借阅者必须是在校学生,阅读课时可以统一借阅。

2、借阅者每次可借阅12本书。不许顶替他人借阅。图书馆内工具书、珍贵书、易损书均不外借。

3、借阅者拿到所借图书时,应仔细检查书内是否有圈点、勾划、缺页等情况,如发现则应立即向图书管理员报告进行处理。

4、借阅者每次读所借书时,保证手要洁净,严禁在图书上圈点、勾划、撕页,造成污损。

5、为了加快图书的流通,学生个人借书均不得超过1个月。

6、为提高本室图书的利用率,每班所借图书册数不得超过班级人数。

7、管理员进入图书馆时禁止携带任何课外书。

(二)还书制度

1、还书时间: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:40-10:20

2、图书管理员在回收每名学生所借的书时,要认真检查书内是否有圈点、勾划、缺页、污损等情况,并做好登记和备注。

3、借阅到期借阅者必须按时送还。如需继续使用,向学校管理员申报。长期不归还者停止借阅权利,并取消其借阅资格一学期。

4、学生转学、休学时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,否则不予办理离校的相关手续。

(三)赔偿制度

1、损坏赔偿制度:

读者要爱护书刊,不得剪挖、撕毁、污损,不得划线、批点、涂改。若发现损毁图书者,除责成其写出书面检查并通报全校外,还要按有关损坏书刊程度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理和处罚:

损坏按四种程度:轻微损坏、严重损坏、损坏、故意损坏进行赔偿处罚。

1)轻微污损:书籍有水、食物、油污、折皱、撕毁、划破、涂写、剪裁等,购买原书进行赔偿。若买不到原书,按原书价赔偿。

2)严重损坏:如以上损坏较严重,购买原书进行赔偿。若买不到原书,按原书价2倍赔偿。

3)损坏:损坏程度重,以致不能流通,购买原书进行赔偿。若买不到原书,按原书价3倍赔偿。

4)故意损坏:凡有故意损坏行为,不论损坏程度,购买原书进行赔偿。若买不到原书,按原书价5倍赔偿,并全校通报。

 2、遗失赔偿制度:

1)首先购买原书进行赔偿。

2)如不能购买原书,经同意,根据图书管理员提供的图书范围,按原书价3倍购买其他图书进行赔偿。

3)整套书丢失其中一本,按全套书价赔偿,其余不退。

4)工具书和贵重书原则不外借。若因工作需要借出,借阅者若丢失所借的这类书,则按3倍价进行赔偿。

5)在赔偿后一个月内如找到了遗失的书刊,可持找回的书籍和赔偿收据到本室还回原书籍,同时办理退款或退书手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