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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青团淮北市第十二中学委员会职能简介

发布时间:2024-11-12 10:11作者:十二中 保护视力色: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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淮北十二中团委在学校党政和上级团组织领导下,领导学校共青团工作,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。学校团委设书记、组织委员、宣传委员、文体委员、生活委员、纪律委员各1名,必要时可增设、撤销、调整。各团支部为学校团委的基层组织,分别设支部书记、组织委员、宣传委员各1名。

        一、代表维护青年利益,表达青年愿望,真正成为党联系青年的桥梁。做好全校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开展“争先创优”活动,做好评优、推优工作;
        二、根据上级团组织的工作要求,围绕学校中心工作,结合实际情况,制订团的工作计划,召开全委会、团委扩大会议,研究决定团内重大事宜;
        三、建立健全团的工作制度,负责审批新团员入团和超龄团员退团等工作,做好团费的收缴、管理、使用工作,管理团内文书和团籍档案;
        四、健全和执行团的组织制度。利用业余党校、业余团校对广大团员青年及入团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训。配合党组织做好“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”工作;
        五、组织开展学生社会实践活动、青年志愿者活动、第二课堂活动;
        六、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,并负责指导学生社团工作;
        七、积极做好团的宣传工作。

        八、深入班级,了解情况,检查和指导团支部工作,掌握青年的思想动态,培训团的干部,交流团的工作经验;
        九、配合学校其他部门和班主任做好学生的管理工作;
        十、指导并具体帮助各学生社团开展各项工作,充分发挥学生社团的功能;
        十一、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